投教问答 | A股上市红筹企业的交易类退市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问:A股上市红筹企业的交易类退市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在交易所主板发行存托凭证的红筹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存托凭证上市:
(1)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存托凭证成交量低于500万份;
(2)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存托凭证收盘价乘以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转换比例后的数值(以下简称基础股票数值)均低于1元;
(3)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存托凭证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创业板发行存托凭证的红筹企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存托凭证上市:
(1)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存托凭证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份;
(2)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存托凭证收盘价乘以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转换比例后的数值均低于1元;
(3)连续2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每日存托凭证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4)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科创板红筹企业交易类退市标准本次未作调整,总体标准与创业板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