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教问答 |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对弃购部分进行二次配售吗?
问: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对弃购部分进行二次配售吗?
答:可以。上市公司增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弃购数量超过本次增发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数量10%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将投资者弃购部分向网下机构投资者二次配售。
上市公司增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安排二次配售的,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应当将弃购部分按照发行公告预先确定的原则优先向初次配售全额缴款的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应当发布二次配售公告,披露网下机构投资者二次配售及缴款安排。二次缴款后仍存在弃购部分的,按照事先公告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