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情况会导致中止发行?
答: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发行人出现如下情形应当中止发行:
(1)采用询价方式的,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或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3)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约定并披露的其他情形;
(5)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